莱卫监字﹝2011﹞19号
关于印发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各党小组:
为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二〇一一年六月六日
附件
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检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广大干部职工对我所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
每周定期收集干部职工对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报告所领导,及时反馈有关科室进行整改,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干部职工反馈,确保干部职工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二、公开的形式、时间
在所网站上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开设热线电话,广泛征求群众和各界人士对所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形式主要以党务公开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党内会议、文件、党务公开简报、宣传册子、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或利用互联网、电子触摸屏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重点事项及时、适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及处理情况,必要时再次公开。
三、组织领导
成立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所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所人事办。
所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科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对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并完善工作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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