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单位概况 | 政策法规 | 卫生信息 | 卫生标准 | 网上办事 | 培训园地 | 党群工作 | 举报投诉|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大众健康的忠诚卫士!
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
单位概况
政策法规
卫生信息
卫生标准
网上办事
培训园地
党群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莱芜卫生监督网 >> 卫生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请双击滚屏阅读
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6
 

鲁卫法监函[2008]10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厅直各单位: 

  现将《2008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8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培训和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积极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大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全面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开展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调研。通过调研争取省财政部门早日立项。一是制定省、市级财政对困难地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补助办法;二是设立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扶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建设、危房改造和交通工具、执法取证、现场监测设备等的配备,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检等工作需要,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尽快使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或接近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

  贯彻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积极争取经费,力争启动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贯彻落实《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加强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逐步建立省级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

  二、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提高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律意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知识宣传,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律意识。

  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和培训的管理,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师资的管理和培训。按照2005~2010年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要求,积极争取经费,继续举办全省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地方卫生监督稽查机构的建设,促进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开展。按照《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考评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1. 继续加大医疗服务监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巩固三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效,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医疗服务日常监督制度。要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带动和指导基层将医政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开展起来,横到边、纵到底。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对一级医院(含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医疗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等违法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要认真开展大型医疗机构巡查。按照“两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狠抓大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巩固和扩大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成果。要重点做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大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模范带头作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垂范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争取年内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公立医疗机构依法监管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监督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医政监督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提高其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继续认真受理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2. 深化血液安全监督,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继续开展对重点地区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偏远地区临床用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血液安全。各市及县(市、区)要根据职责对辖区内的单采血浆站进行监督,监督频次省级每年不少于1次,市级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每年不少于4次,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杜绝违法违规采浆行为,确保血浆质量和安全。加强血液安全监督经验交流,逐步规范血液安全监督的内容与方式,不断完善血液安全监督的制度建设和措施手段。组织开展血液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行为,带动健康相关产品的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管。

  1.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工作,严格准入。把许可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

  2.进一步加强《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等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继续开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工作,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试点和推广工作。认真履行卫生部门职责,继续搞好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监管工作。

  3.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针对小型餐饮单位管理难度大、卫生安全隐患多的现状,集中开展以小餐馆、 “小饭桌”和“农家乐”等为重点的小型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力度,提高餐饮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做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推广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让群众及时了解卫生监督结果,做到知情消费。

  4.集中开展餐具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餐具消毒服务机构消毒方法、工艺流程、设备、消毒效果、从业人员培训等内容,同时加强餐具消毒服务需求单位采购、使用消毒餐具索证检查,预防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5.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7年版)》,在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全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效能,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重心下移,重点覆盖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学校、工地食堂和小型餐饮单位。

  6.继续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落实抽检结果定期公示制度。做好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信息,严格质量控制和评价工作,提高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加强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管,探索建立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不良记录管理机制。

  (三)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在摸清职业病危害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督促各地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2.以存在粉尘、有机溶剂、石棉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以农民工为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以硫化氢、一氧化碳、三氯乙稀等急性职业中毒危害因素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认真做好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大力推广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在全省试行“四个一”工程(给企业送一部法律、到企业进行一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为企业建一套职业卫生系统、与企业签一份责任书)。对大型企业采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同时将卫生监管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

  4.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开展对辖区内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全面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开展质量控制和抽查。督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职业健康监护服务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服务行为,加大职业病防治执法力度。

  5.开展全省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的监督管理为重点,做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6.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加强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认真总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探索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切实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二次供水的卫生许可管理,组织开展全省生活饮用水集中整治,建立全省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

  2.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创建“健康校园”活动。以学校餐饮卫生、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学校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培训力度,推进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医疗废物处置、内窥镜消毒等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落实制度措施,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五)做好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按照卫生部统一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奥帆赛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卫生监督保障预案,加强奥帆赛定点宾馆、饭店、配餐单位、比赛场馆和各地旅游景点周围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对派驻卫生监督员要进行强化培训。要加强饮用水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对奥帆赛场馆、定点接待单位、各地旅游景区宾馆二次供水、末梢水以及室内空气质量和公共用品等进行采样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和场所卫生。要加强奥帆赛医疗保障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机构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奥组委的规定,开展执业活动。要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机构各项放射防护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患者、就诊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要积极做好反恐、化学性毒物中毒和放射性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人员、设备和技术方面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恐怖事件、突发化学中毒和放射性污染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医学应急救援工作。

  四、积极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的卫生行政执法技术支持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食品污染物及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职业病危害等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全省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规范监测工作,做好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促进监测信息的交流和应用,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饮用水、放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健康危害因素的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规范检验出证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规范技术人员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执法检验出证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字体:

     ◎ 相关文章: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下发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工作情况汇总表的通
    关于开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监督检查的通知
    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安徽“卫监1号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合理预防避免听力损伤
    舒德峰同志在全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
    餐桌多上几对“最佳拍档”
    入秋吃莲藕可润肺补血
    关于印发《日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惩诫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两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
    节日期间注意食品安全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4-2006 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举报电话(Tel):5606325 办公电话:5606329 5606019
    单位地址:莱芜市花园北路007号
    E-mail:lwwsjd@126.com
    天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维护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