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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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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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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卫法监字〔2008〕9号
各区卫生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全市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08年度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和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完成莱芜市卫生局担负的卫生保障职责,根据莱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莱食药安协〔2008〕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针对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消除盲点,强化监督,提高食品卫生质量,净化食品市场,预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和端午节期间的饮食安全,依法维护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夜市、小餐馆、即时加工即时销售摊点等为重点环节,以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熟食、饮料、冷冻食品、凉拌即食食品、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月饼、米面制品、生鲜肉品、水产品、桶装水等为重点食品。重点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卫生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卫生管理员制度落实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据、加工过程卫生、食品的存放、“三防”设施、食品用工具及餐具消毒效果、产品卫生检验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6月4日至7月30日。
四、职能分工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负责市直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监督五科负责市直学校食堂、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厂企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监督检查。各区卫生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各区卫生局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整治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科。市卫生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是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管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监管重点,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这项工作抓出成效,落到实处。
2、提高素质,依法行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依法行政,发现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3、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实施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新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活动。
4、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邀请新闻媒体对大案、要案进行跟踪报道,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曝光典型违法案件,扩大执法声势和社会影响。
5、加强值班,密切监测。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设专人24小时值班,密切监测食品安全动向,保证举报投诉渠道和通讯设备畅通,落实首接负责制,对出现的紧急情况要迅速作出处置反映,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信息。市卫生局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5606325,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一查到底,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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