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探索建立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用人单位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及时、全面、有效地监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我厅确定在全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四个一”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个一”工程内容
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给企业送一部《职业病防治法》手册;对劳动者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指导企业建立一套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与企业签订一份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责任书。
二、“四个一”工程实施办法
(一)确定试点县(市、区)名单
按照先试点再逐步推广的原则,每市推选出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开展较好,领导重视,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较好,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较强的1-2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我厅将于7月召开“四个一”工程现场会暨启动仪式。
(二)集中力量,开展好试点县(市、区)“四个一”工程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尽全力帮助试点县(市、区)开展工作。试点县(市、区)也应集中所有职业卫生监督力量做好对用人单位日常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指导,要把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内容、档案的填写作为培训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者的重要内容之一,让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者明确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如何具体地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三)及时总结,完善推广
各市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逐步扩大试点,并将各试点县(市、区)工作开展的情况,包括开展工作的用人单位数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于11月底前报告我厅法监处。我厅将进行阶段总结,以便于修改完善后在全省进一步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四个一”工程的重要意义,以煤炭、建材、冶金等为重点行业,以粉尘、有机溶剂等化学品为重点危害因素,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二)请各市将确定的试点县(市、区)名单在6月底前报至我厅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管理系统(试行)电子版将由我厅卫生监督所发至各市卫生监督机构。请各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电子邮箱地址报至我厅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办公室。在试行阶段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寇琰,电话:0531-85599938,电子邮箱:
sdjdz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