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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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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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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卫监字〔2008〕45号
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
为全面做好全省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全市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莱卫法监字〔2008〕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卫生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山东省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要求》;
3、餐饮具消毒卫生知识及消毒餐具自检方法与技术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于2008年10月17日早8:00点在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六楼会议室进行培训,时间一天。
联系人:常乐庆、马丽;联系电话:0634-5606322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卫生监督机构督促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按时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合格者发给消毒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审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否则不予验收。
2、按照市物价局莱价字[2002]12号文件收取培训费用,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交培训费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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