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单位概况 | 政策法规 | 卫生信息 | 卫生标准 | 网上办事 | 培训园地 | 党群工作 | 举报投诉|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大众健康的忠诚卫士!
热情服务 严格执法
单位概况
政策法规
卫生信息
卫生标准
网上办事
培训园地
党群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莱芜卫生监督网 >> 卫生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请双击滚屏阅读
关于举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6

 

莱卫监字〔2008〕45号

 

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

    为全面做好全省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全市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莱卫法监字〔2008〕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卫生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山东省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要求》;

    3、餐饮具消毒卫生知识及消毒餐具自检方法与技术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于2008年10月17日早8:00点在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六楼会议室进行培训,时间一天。

    联系人:常乐庆、马丽;联系电话:0634-5606322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卫生监督机构督促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按时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合格者发给消毒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审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否则不予验收。

    2、按照市物价局莱价字[2002]12号文件收取培训费用,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交培训费65元。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字体:

     ◎ 相关文章:
    关于2008年8月份全省医疗广告监测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关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原
    我市对两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2008年9月份医疗广告监测通报
    市所排查梳理阶段近期工作情况
    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授牌暨餐饮单位公示制启
    市所慰问单位离休干部
    市所领导慰问城乡牵手共建村老党员
    小心!室内鲜花可能毒害你
    多吃红糖让老人延年益寿
    我省开通“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
    卫生部通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情况
    莱芜市卫生局发莱芜市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加强学校卫生监管,保护学生安全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4-2006 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举报电话(Tel):5606325 办公电话:5606329 5606019
    单位地址:莱芜市花园北路007号
    E-mail:lwwsjd@126.com
    天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维护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