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安全,2008年7月25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组织召开了“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开发区各村卫生室负责人、个体诊所、厂企卫生室负责人等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马守江副所长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打击非法行医的紧迫感,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对一证多室、个体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将作为本次检查及解决问题的重点;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同时,要通过专项整治,摸清辖区内小型医疗机构的情况,掌握非法行医的动态。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案件查处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在监督执法活动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还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强调和部署:(一)整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的诊疗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游医、假医。(二)整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重点查处聘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其他相关卫生技术资格的药剂、检验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三)整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承包、承租医疗机构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四)整治超范围执业行为。查处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范围开展的诊疗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诊疗,医疗美容服务等专项技术行为,未经许可使用麻醉术开展手术治疗行为。(五)整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医疗安全法律法规行为。重点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毒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临床用血等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通过集中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摸清辖区小型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增强其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其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净化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实现医疗市场监管重心下移, 消除监管盲点,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解决农村一证多室的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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