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公众的健康、安全, 2008年8月19日-22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办了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法律知识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参训单位68家,参训人数373人。
培训期间,市所马守江副所长系统回顾了我市放射卫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对今后我市放射卫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详细部署: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防护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履行放射防护监管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卫生执法人员还对放射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授课,同时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放射防护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放射工作单位的守法意识,强化了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全面提高放射卫生工作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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