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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餐饮单位公示制  依法开展莱钢卫生许可证换发工作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30

 

 

    为进一步提高莱钢餐饮单位饮食卫生状况,确保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自10月21日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莱钢集团餐饮单位集中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及卫生许可证验发工作。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市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了组织领导,对工作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卫生执法人员根据各餐饮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示制度的要求,严把卫生许可关,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合理的限期整改意见,同时根据餐饮单位的现状,对各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现状依据公示制度的十一项要求,严格审查,按照“笑脸、常脸、哭脸”进行公示,使各加工环节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坚持合格一家发证一家的原则,确保许可质量。截至目前,共检查47家餐饮单位,其中符合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有47家,发放从业人员培训材料881份,给予笑脸公示的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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