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
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卫法监发〔2006〕6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我厅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授权,组织对原《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鲁卫防[1996]3号)进行了修订,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厅
二OO六年八月二日